|
商标申请业务
商标权海关备案
著作权登记业务
办理商标申请须知
办理各类商标申请须知:
1、商标注册
2、商标续展
3、商标变更
4、商标转让
5、补发商标注册证
6、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7、撤销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
办理商标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商标注册
所需文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自然人为申请人的,需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户营业执照;企业、团体、组织为申请人的,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4、清晰的黑白商标图样10张(若指定颜色则需彩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2张),规格为
5cm
×
5cm
至
10cm
×
10cm
之间;申请立体商标注册的,需提供能够反映该商标立体效果的清晰照片10张;
5、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6、如果是境外个人或公司注册商标,提供中英文名址,在涉外委托书上签字。
二、商标续展
所需文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三、商标变更
所需文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变更注册人名义,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变更注册人地址的无须证明文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名下的所有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四、商标转让
所需文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需盖章或签字;
3、受让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商标所有人对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或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2、 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及时办理商标转让的手续。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截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但必须附送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3、 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五、补发商标注册证
所需文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商标图样(与原注册证一致)5张。
3、提供申请人名称、地址、商标注册号。
4、注册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出据商标注册证明
所需文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提供原注册证复印件;
3、如原注册证丢失,提供该注册所有人名称、地址、注册号、商标、类别等原注册信息。
七、 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
所需文件:
1、 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商标权海关备案
所需文件:
1、知识产权权利证明:
-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者
- 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适用国际注册商标);
2、申请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限境内工商企业);或者
- 公司登记文件复印件或者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限境外工商企业);或者
-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限商标注册人为自然人的);
3、代理授权委托书:
4、*合法使用人名单:
申请人授权使用有关商标以及进出口有关商品的企业名单。
5、有关图片:
合法或侵权商品以及包装式样的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上的商标应当清晰和醒目,必要时可予以标记或附文字说明。
6、*侵权嫌疑人名单及初步证据:
申请人已掌握的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名单、侵权商品的特征以及获得的初步证据。
7、*权利争议的说明:
限申请人和他人之间已经发生纠纷或者诉讼的情况。申请人可以书面陈述或者提供有关起诉状、答辩状、撤销或者宣告权利无效的申请书、答辩书等文件。
8、*其他
申请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有关情况。
注:带*号的为非必须提供的内容。
著作权(版权)登记业务
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材料;
3、权利保证书;
4、作品说明书(作品的构思或主要内容说明);
5、作品样品;
6、代理委托书;
7、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